研究生各班:

根据《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》(浙财大[2018]180号)和《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浙财大[2014]89号)等文件精神,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,现对2023-2024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予以公示(名单详见附件)。

公示期:2023年10月24日-2023年10月30日

如对上述结果存在异议,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学院带班辅导员反映。


下一条:我院研究生参加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与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2024年学术年会

关闭

/
Baidu
sogou